1)第一百〇八章 灵儿要去迪厅_宦海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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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长风今天一身轻松,因为经过突击审计,由他和左科长、老张组成的审计小组已经查明,资金管理中心和中州信托投资公司之间的国债委托交易是虚假交易。实际上,资金管理中心中和中州信托投资公司是借国债交易之名进行一种叫做“指定放款”的业务。

  指定放款,也叫做指定贷款,其实都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并没有正规的名称。所谓“指定放款”就是贷款人想要贷款,但是限于银行的“存贷差”限额管理,或者无法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等手续,无法贷出款来。于此同时,某家非金融机构账面上却有着大量的闲置资金。于是贷款人就想从这家非金融机构中拆借出资金或者贷出资金过来为自己所用。但是由于这家机构或者单位不是金融机构,没有贷款的权力,私下资金拆借又要面临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

  在这个时候,贷款人就会联系一家具有贷款或者拆借资金资质的金融机构,或者是银行,或者是信托投资公司。贷款人和这家金融机构谈好,他从外面为金融机构拉过来存款,由于金融机构的存款额增加,相应的贷款额度也会增加,但是增加的这一部分贷款额度只能用于拉来存款的贷款人的贷款。原则上,拉过来来一百万的存款,那么金融机构的贷款限额会增加七十到八十万,这一部分差额就叫做存贷差。

  对于这种交易,金融机构一般会同意。因为他们非但不用承担什么风险,而且会赚取存款和贷款之间的利息之差。

  那么金融机构为什么不用承担风险呢?因为金融机构会和存款单位签订一份《指定放款协议》或者《指定贷款协议》,这也就是指定贷款和指定放款名称的由来。在协议中,存款单位和金融机构会约定好,这笔存款只能用于存款单位指定单位或者个人的信贷。也就是说,金融机构实际上把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存款人或者存款单位了。

  那么存款单位冒这么大的风险,有什么好处呢?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或者贷款单位都会事先和存款单位约好,出了金融机构支付给贷款人利息之外,他们私下里另外还要支付一笔高额利息。

  虽然支付的了高额利息,但是贷款人在这笔交易中也获得了好处。因为他们能解决企业迫切需要的资金。而有了这些资金所赚取的利润要远远高于他们支付的高额利息。

  这种交易的风险就在于,假如贷款单位拿到贷款之后所做的业务收益预期达不到他们的目标,那么就面临亏损的问题。这时候偿还贷款就可能发生问题。更有甚者,贷款单位根本就是在搞诈骗,利用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存款单位的资金。

  话题再转回来到资金管理中心吴主任身上。他和中州信托投资公司之间搞得就是指定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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