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海的弃子(一更)_【民国】上海那年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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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谢九怀与王梦梦的人正是邓丽雯。

  只是隔日风向大变,反驳了阴谋论,还说是谢九怀曾经用言语搔扰邓小姐,邓小姐自此不愿与谢九怀共处一室,至于报仇之说更是无稽之谈,若真有仇,邓家也绝对会在台面上进行,不做小人手段。

  假设叁少爷的对象是邓丽雯,便是代表谢家选择了叁少爷,而放弃丝毫无作为、还娶了一个没有背景的她的谢九怀。

  公寓与谢公馆一比,小巫见大巫。

  不过谢九怀没在意,谢家人多,住起来并不算自在。

  何况谢六姨太已经跟他说过了,这里就只有他与余秋可同住。

  他没有余秋可的心思,就想挺好的,没其他人,随时都能进行交配大业。

  就他观摩过的片子,除了在床上做的以外,还有沙发,或是将女性架到餐桌上、押在玄关处、共浴时也能做……不同区域能诱发女性的性高潮,刺激排卵的数量。

  等真的只剩他与余秋可,谢九怀兴致勃勃地想干场大的,却发现余秋可的情绪相当低落。

  已经搭上余秋可肩膀的手瞬速收回,连在裤子里昂扬的阴茎也一并消停,谢九怀乖巧地不能再乖巧了。

  此刻的他不晓得自己也开始学习地球人的在意并且惴摩对方心情的举动。

  不仅是谢九怀在观察余秋可,大概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的余秋可也在看谢九怀。

  不过就看了一会儿,余秋可低头审视手里的文件。

  一份是稍早律师给的姆妈遗嘱,一份是谢六姨太离开前给的,正是这套公寓的房契,房主那栏写上的是——“余秋可”。

  真是一份厚重的大礼,拿在手上,余秋可觉得烫手。

  听律师的意思是,余家不愿意出余秋可的嫁妆,按照婵媛女士的遗嘱是得替余秋可的婚事适当出手,所以便顺手替余秋可与余家白纸黑字签下约定。

  往后余秋可不愿回余家、甚至不搭理余家任何人,那都是余老爷主动放弃血缘关系,不得做法律申诉。

  只是余家不出嫁妆,谢家却没有理由不给聘礼,经过朱明贵与谢老爷商讨后,朱明贵替朱湘湘与两位留洋的外甥出一份心意,两家合资,便将此处房产当成聘礼与嫁妆,赠予余秋可。

  余秋可是感激朱家与谢家,然而说来好笑,替她着想的除了姆妈之外,居然全是毫无关系的外人,而她之于余家……就是一枚无用的弃子罢了。

  那么谢九怀呢?

  无论过去再怎么疼爱的小儿子,当他对谢家再无可用之处,那也就是一枚弃子?

  余秋可抬头,用一种难以理解的眼神,一种渗人的语气问:“谢九怀,你不难过吗?”

  良久后,想破头也想不出答案的谢九怀张口问:“为何要难过?”

  余秋可没说话。

  是啊,若谢九怀不难过,便代表无论谢家怎么做,都与他无关。

  余秋可摇了摇头,笑了,拍了拍谢九怀的肩。

  是羡慕的。

  羡慕谢九怀的傻,羡慕谢九怀的没心没肺。

  或许就是不计较,才能活出自己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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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几个设定说明:

  那时期很早就通电了,当时的上海租界里真是比想像的还要先进,建筑风格也很美,有兴趣的宝宝们可以上网找找资料。像是贝当路(1943年更名为衡山路)上为当时的高级住宅区,留有许多花园洋房与公寓。(以上是我找资料了解到的部份,若与现实有出入,再请包容)

  房契部份,我没设定余秋可本人到产,应该算是bug,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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