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746章 与我无关_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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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作假,伤害的就是那些正当酒户的权益。”

  赵抃稍稍点头,心想,这小子比我们想得还要周全。

  富弼接着道:“张检控可有考虑到,榷酒制和榷曲制,同样也涉及到不少人的权益,比如曲院的酒匠,如果改为酒税制,那这些人又该怎么办?”

  张斐道:“关于这一点,下官认为朝廷可以去参考河中府的一些政策,河中府当时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因为朝廷长期施行榷曲制,使得许多酒楼就缺乏熟悉酿造酒曲的酒匠。

  因此河中府在改革酒税的时候,是将当地的曲院拆分开来,提举常平司通过解库铺,与当地的商人合作,成立一个个酿曲作坊。

  当地的酒匠并没有因此丢失生计,反而赚得比之前更多,他们的工钱至少翻得一番。”

  富弼问道:“可是在你的法案中,并未提及这一点。”

  张斐回答道:“因为这完全是属行政政策,我只能提供一些证据,一些建议,但不能写入法案中。”

  富弼沉吟片刻,心道,看来目前为止,还是只有他真正能够做到政法分离。又道:“你方才提到提举常平司通过解库铺与当地商人合作,这与榷曲制又有何区别?”

  张斐回答道:“一个是行政司法规定,遵循的是朝廷政令。而令一个是商业契约约定,遵从的是契约原则。

  “就算如此。为什么提举常平司不直接与商人合作?”富弼又问道。

  张斐回答道:“因为如果一方是官府,而另一方是民间作坊,直接合作的话,这会令商人感到不安,因为双方的地位本就不平等,这是很难成功的。

  但是通过解库铺与商人合作,就变成商人和商人之间的关系,所有的一切都将遵从契约约定,公检法也是能够更好地介入。

  而这在份约定中,提举常平司并没有决策权和管理权,就只是享受盈利,真正去运作这个作坊的还是商人,而且是允许其他人商人与之竞争的。”

  富弼又问道:“既然你认为,朝廷在酒制方面,应该是以收税为主,那为什么还要让提举常平司掺合进去。”

  张斐回答道:“富公似乎对此有所误会,不是我允许与否,我没有这权力。提举常平司为什么不直接与商人合作,那是在于他们自己认为这做不到,没有商人敢与他们合作,而不是我们公检法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下官虽然身为河中府的大庭长,但没有这方面的权力。

  当时的具体过程,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河中府酒税存在着很多问题,是非常腐败,导致百姓和国家的利益都受到损失,于是下官基于法制之法,捍卫国家、君主和百姓的利益,从而规范了契约原则,商税则例。

  然后提举常平司根据皇庭颁布的法律,做出这方面的调整。

  当时官府那边既得顾忌那些酒匠的生计,又希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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